7月11日——中国航海日
    
  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起,每年7月11日为中国“航海日”。这个“航海日”的诞生有我省全国政协委员、省科技厅副厅长林嘉騋的一份功劳。

  “国务院同意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为‘航海日’,同时也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6月7日,国务院法制办对我省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騋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中国航海节》的提案进行了批复。

  林嘉騋委员介绍说,郑和七次下西洋是人类第一次大规模走向远洋的壮举,今年7月11日是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日,郑和下西洋纪念日作为中国“航海日”,有着特殊的历史意义。中国作为一个航海和海洋大国,有必要设立航海节,以此增强广大民众的海洋意识和海洋国土观念,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当初提这个提案,跟福建是个海洋大省,以及马尾船政文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据了解,2005年首届“航海日”的主题是“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来源:海峡都市报)


喜迎首届中国“航海日”

——访“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姚明德

  
  自今年起,每年7月11日为“航海日”,同时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在首届中国“航海日”进入倒计时之际,记者采访了为建立“航海日”作了大量具体工作的“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姚明德,向他了解了读者所关心的问题。
  “国家批准设立‘航海日’,是我国航海史上的一件大事。”姚明德兴奋地说,“这不仅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航海事业的高度重视,凸显了航海及海洋事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充分说明了国家对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视。设立‘航海日’,不仅将推动我国航海及海洋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也将使纪念活动进一步普及、深入。”
  我国是一个航海大国、海洋大国和造船大国,因此,设立“航海日”十分必要。姚明德认为,设立“航海日”对增强全民航海、海洋意识,促进航海及海洋事业的发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增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意义重大。他说,张部长对此有精辟论述———“设立‘航海日’,对于深入持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我国航海及海洋事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履行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义务,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20年前,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和海军曾联合向国务院建议设立‘航海节’。在这次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的活动中,从2001年提出设立到批准,历时近4年。”回忆起“航海日”申请设立的过程,他颇有感触。“近4年来,为争取设立‘航海日’,我们做了大量工作。部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和及时指导;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力支持;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部机关有关司局和单位进行了周密策划;交通系统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在人大和政协会议上提出设立‘航海节’的提案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办公厅也给予了大力帮助和指导。可以说,‘航海日’是党和国家重视航海和海洋事业的体现,是国家隆重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全国航海、海洋、造船等行业和广大海员、海军官兵的共同愿望,是大家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他说:“徐祖远副部长说得好:‘航海日’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要重视,要办好。’”姚明德介绍,“航海日”的定位是由政府主导、全民参加的、全国性的法定活动日;是一项每年都要举办的长期性活动,应在一定时期内确定总的指导思想;每年的活动要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和“世界海事日”的主题,确定当年“航海日”的活动主题;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应根据全国的活动主题,确定本地区、本行业的活动内容。
  首届“航海日”将为今后办好“航海日”奠定基础。因此,首届“航海日”也就显得格外重要。据姚明德介绍,按照中央及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首届“航海日”活动要纳入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活动中统筹安排,要与今年国际海事组织“世界海事日”的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因此,首届“航海日”活动总的指导思想,就是要以“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为主题,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大力弘扬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提高全民的航海和海洋意识,大力发展国家航运事业,促进我国航海及海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举办“航海日”各项活动,要加强领导,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具体落实;要规格适当、规模适度、注意节俭、讲求实效。
  为什么自2005年起,每年“航海日”同时是“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呢?姚明德答道:“国际海事组织倡导‘发展高效航运、保障航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今年‘世界海事日’的主题是:‘国家航运——世界贸易的承担者’,充分体现了航运在经贸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我国确定7月11日为‘航海日’,不仅体现了我国重视发扬历史文化传统,也是履行国际义务的具体行动。通过设立‘航海日’,对于全社会进一步提高对航运及其他相关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促进我国航运事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来源:中国水运报)

我国船舶挂旗鸣笛庆祝“航海日”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为“航海日”,同时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日前,交通部发出通知,要求交通行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航海日”活动。
  设立“航海日”,是我国航海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航海事业的高度重视,凸现了航海及海洋事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交通部要求交通行业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推动我国航运、港口事业的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据介绍,为做好“航海日”活动的实施工作,交通部会同中宣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了“航海日”活动组委会。交通部提出,今年首届“航海日”活动要与郑和下西洋600年纪念活动紧密结合,以“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为主题,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大力弘扬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提高全民的航海和海洋意识,大力发展航运、港口事业,促进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国际海事组织确定今年“世界海事日”活动的主题是“国际航运——世界贸易的承运人”。交通部要求首届“航海日”活动也要结合“世界海事日”的主题,进一步认识海运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作用,更加重视海运事业的发展,加快建设具有一流国际竞争力的远洋船队、现代化的港口体系和高素质的水运管理队伍。
  交通部提出,“航海日”活动期间,各地可举办各种形式的庆祝、学术、教育、宣传、表彰等活动。各项活动要加强领导,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具体落实;要规格适当、规模适度、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注重组织一线工作人员及青少年参加。
  交通部对交通行业首届“航海日”活动作出了八项具体安排。
  一是航运、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助、水运工程等涉及航海的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航行在各地的我国船舶于7月11日挂满旗,船舶统一鸣笛。
  二是交通部网站增设“航海日”专栏。
  三是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航海日”活动主题,制作悬挂相关标语,举办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
  四是各航运、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助、水运工程等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对水运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嘉奖活动。
  五是有关科研院所、航海院校、行业协会(学会),可结合自身特点,举办航海历史、科技、经济、文化及造船与海洋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交流会等。
  六是各航海(航运)院校,可根据自身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航海知识、航海科技的宣传与教育活动等。
  七是有关行业媒体及出版机构做好“航海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八是开展“航海日”永久性标识征集活动。
  交通部强调,各单位要根据“航海日”活动的总体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切实开展好首届“航海日”活动,把“航海日”办成交通行业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奋发图强的一项重要活动。(中国交通新闻网)